本报讯(记者苏振华)记者从珠海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科了解到,珠海市从2017年3月1日起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,允许符合条件的珠海企业自主选择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。这意味着,珠海将进一步减少注销登记办事环节。
据介绍,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后将减少办事环节,企业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及其负责人备案。企业应当对其公告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和全体投资人承诺、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登记期限由一般注销程序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,1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登记,经珠海商事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。
(来源:2017年3月2日《珠江晚报》)